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7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
拟增设副董事长,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本次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1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的一名董事主持。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
的一名监事主持。 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2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推举代表主持。 的一名监事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
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推举代表主持。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 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
人,继续开会。 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
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
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五名(包括二名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五名(包括二名
3 独立董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独立董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
董事长一名。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
4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副董事长 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5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于会议
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于会议 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电邮、传真等任一
6 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电邮、传真等任一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长不能履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集并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并主持。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一名董事召集并主持。
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
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
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