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王普宇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继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王普宇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王普宇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王继利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王继利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王普宇先生不再履行公司总经理的职责,王继利先生不再履、行公司董事的职责。王普宇先生辞职后,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及各子公司仍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聘任新的总经理。王继利先生的离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普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9.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3%。同时,王普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87%的股份,王普宇先生通过舟山泰盛聚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9.18%的股权,合计控制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8.05%的股权。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43.25%的股份。因此,王普宇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47.38%的股权。王普宇先生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普宇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继利先生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继利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普宇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王继利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王普宇先生、王继利先生任职期内的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对其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