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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股份:关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6

天顺股份:关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6.52 元/股调整为 16.465 元/
股。

    2.除上述调整外,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已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6.52 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二、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4,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107,400.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9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2 日。截至目前,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相关事项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由 16.52 元/股调整为 16.465 元/股【调整方式:
调 整 后 的 发 行 价 格 = 调 整 前 的 发 行 价 格 -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
=16.52-0.055=16.465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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