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1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副总经理马新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 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以下简称“减持公 告”),其中:持公司股份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的股东、 副总经理马新平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0.01%,占个人持有公司股份的25%)。
一、股东减持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 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万股) 比例
马新平 集中竞价 2019.12.19 28.802 1 0.01%
合 计 1 0.01%
马新平先生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 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 0.05% 3 0.04%
马新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 0.01%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 0.04% 3 0.04%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其在相关文件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马新平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本次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