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帝欧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向鲍杰军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62 号)核准,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进、陈伟、
吴志雄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33,340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7.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450.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267.43 万元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182.67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D10184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454,500,981.20
减:发行费用 32,674,276.73
募集资金净额 421,826,704.47
加:自有资金垫付验资费 1,500,000.00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0,097,318.77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66,276,911.6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总额 6,776,170.19
减:账户手续费 5,555.89
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
专用。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佛山三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无余额。
2、公司、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无余额。
3、公司、欧神诺、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陶瓷”)与华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以
下简称“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与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景德镇陶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 额
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 202241408592 0.00
交通银行景德镇科通支行 362899991010003050893 0.00
合 计 0.00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 2020 年 4 月 23 日,景德镇陶瓷已使用 2,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无余额。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1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以 22,619.96 万
元募集资金置换截止 2018 年 1 月 11 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2,619.9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自有资金已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已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22,277.39 22,277.39 22,277.39 22,277.39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3,460.00 3,460.00 342.57 342.57
大规模自动化生产线扩建项目 19,712.73 19,712.73
合 计 45,450.12 45,450.12 22,619.96 22,619.96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同意置换。上
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D10003 号《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 2020 年 04
月 23 日,景德镇陶瓷已将该 2,500 万元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
行。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无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
(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无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