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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9

帝欧家居: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0-049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 年 5 月 8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98.50 万股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8 日,向 16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 A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0.00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8,496.0564 万股的 1.04%。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
励对象共计 166 人,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人
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股票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    400.00              100.00%                1.04%

 /业务人员(共 166 人)

        合计              400.00              100.00%                1.04%

  4、授予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0.86 元。

  5、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和 24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
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6、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控股子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1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欧

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

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欧神诺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欧神诺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20.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欧神诺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欧神诺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40.0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欧神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若欧神诺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购买资产、资产置换、出售资产等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行为,或发生增资扩股等行为,则欧神诺业绩指标值则以扣除因前述事项新增的净资产所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欧神诺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 四个等级。

    考核等级          A            B            C              D

  考核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解锁系数          100%          80%          60%            0%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除限售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优秀)”时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上一年度考核为“B(良好)”时则可对该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 8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上一年度考核为“C(合格)”时则可对该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 60%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而上一年度考核为“D(不合
格)”则不能解除该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0 年 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帝
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 年 2 月 10 日至 2020 年 2 月 20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
行为。

  5、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5 月 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
条件的 16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66 名激励对象中,激励对象谢
泽林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股份 1.5 万股。调整完成后,公司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166 人调整为 16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400.00 万
股调整为 398.5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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