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
现将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88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57
元,共计募集资金 22,831.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475.5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7,355.6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到位,到位情况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810186 号《验资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8,312,000.00
减:发行费用 54,755,200.00
募集资金净额 173,556,800.00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3,332,181.29
其中: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163,002,251.48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329,929.8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总额 2,492,880.14
减:账户手续费 8,770.41
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708,728.44
募集资金余额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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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向鲍杰军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62 号)核准,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刘进、陈伟、
吴志雄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33,340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7.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450.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267.43 万元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182.67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D10184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454,500,981.20
减:发行费用 32,674,276.73
募集资金净额 421,826,704.47
加:自有资金垫付验资费 1,500,000.00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3,820,407.11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50,427,269.8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总额 6,755,675.45
减:账户手续费 3,623.15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 41,258,349.66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
专用。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简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顺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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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无余额。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佛山三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无余额。
2、公司、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无余额。
3、公司、欧神诺、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陶瓷”)与华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以
下简称“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与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景德镇陶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 额
中国银行景德镇市分行 202241408592 37,931,870.75
交通银行景德镇科通支行 362899991010003050893 3,326,478.91
合 计 41,258,349.66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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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景德镇陶瓷已使用 2,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