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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4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5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陈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6,955,3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4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6,953,4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4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9,3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77,4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浒、赵志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依次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95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7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116,95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7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6,95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7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95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7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95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股份的99.642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95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7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95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7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95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7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95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7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95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7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95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7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0%;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95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7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954,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78,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