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5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即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将不超过人民币 13.14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等有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第 9 号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 128.9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8.2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37 元/股,成交总金额 999.64 万元(不含相关交易费
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规则》《第 9 号指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回购规则》《第 9 号指引》《回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在
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