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日:2024 年 9 月 20 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2024 年 10 月 23 日
3、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36 人
4、首次授予数量:528.93 万股
5、首次授予价格:4.34 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9 月 20 日
2、授予数量:528.93 万股
3、授予价格:4.34 元/股
4、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36 人,包括公司(含
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权益数 占本 激 励计划 占本激 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授予 权 益总数 公告日 公司股
的比例 本总额 的比例
1 周燕飞 董事、财务总监 20.00 3.05% 0.08%
2 康云华 董事会秘书 20.00 3.05% 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4人) 488.93 74.65% 1.94%
首次授予合计(136人) 528.93 80.76% 2.10%
预留 126.00 19.24% 0.50%
合计 654.93 100.00% 2.59%
注: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或预留部分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本次授予总量的 20%。
7、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 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40%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40%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20%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 限 售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50%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50%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 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3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2、公司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00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2、公司 2024 年-2025 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4500.00 万元。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5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