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
开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0 人调减为 139 人,上述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
数将调整给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均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以及办理授予的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截至报告出具日,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等事项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后,尚需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