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1.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19 日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
时限不少于 10 日。公司员工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公司
监事会提出意见。
3. 截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4.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
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