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了修订,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原《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第二条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对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的方案;对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原《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赠等事项; 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
交股东大会审议。 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