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
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同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韩惠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周燕飞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董事长王娟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康云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康云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附件:
1、周燕飞先生简历: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07 年至 2011 年期间,就职于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11 年9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计划财务部,任计划财务部部长。同时兼任子公司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苏州捷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燕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处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周燕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等相关规定。
2、康云华先生简历: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2011 年至 2016 年期间,先后就职于华宝证券、广发证券、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17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事务代表。同时兼任控股孙公司昆山恩电开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处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康云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等相关规定。
康云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 439 号
邮编:215129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邮箱:shijiagufen@shijiakj.com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