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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96 深市 世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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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二)

公告日期:2019-05-11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6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二)

    股东苏州明鑫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股东苏州明鑫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16万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8%。

    2、股东苏州明鑫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1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8%;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近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明鑫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明鑫高投”)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该告知函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苏州明鑫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明鑫高投持有本公司216万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苏州明鑫高投自身发展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5、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1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8%;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6、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不低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7.77元/股。
  7、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股份比例及减持股份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苏州明鑫高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于2012年11月5日自实际控制人之一韩裕玉处受让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以上股份共144.00万股,占发行人(首发前)总股本的2.40%,除上述股份外,其余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

    2、关于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苏州明鑫高投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持有发行人384万股股份,其中2011年8月29日取得发行人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240万股股份1;2012年11
    1此240万股股份已于2017年5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月5日自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韩裕玉受让发行人144万股股份2。苏州明鑫高投承诺如下:

  在所持发行人240万股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苏州明鑫高投有意向减持不超过240万股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所持发行人144万股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苏州明鑫高投有意向减持不超过144万股发行人股份,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苏州明鑫高投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股份数量、价格应做相应调整。

  苏州明鑫高投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苏州明鑫高投承诺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苏州明鑫高投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苏州明鑫高投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苏州明鑫高投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明鑫高投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苏州明鑫高投的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苏州明鑫高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减持行为。

  2、本次苏州明鑫高投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苏州明鑫高投将
    2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并于2019年4月1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完成后苏州明鑫高投所持
公司股份由144万股增加至216万股。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苏州明鑫高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