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5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顾振伟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该告知函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顾振伟
2、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顾振伟先生持有本公司18.70万股股份,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0.1824%。其中6.00万股股份为流通股,股份来源为首发前股份;
12.70万股股份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尚未解除限售。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对外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6750万股(含),
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456%。
6、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不低于调整后的公司发行价格11.85元/
股。
7、在本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顾振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顾振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顾振伟先生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顾振伟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
2、本次顾振伟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顾振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1、顾振伟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