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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智控: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告日期:2023-04-29

永和智控: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3-027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419,229.4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
盈余公积金 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6,707,580.78 元,减去实施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 0.00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7,288,351.36 元。

  鉴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 年)》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因 2022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即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因此公司本报告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并结合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情况,拟定 2022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未分配利润将作为流动资金投入日常运营以及累计至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在本次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本次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和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转增金额不会超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时“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的余额。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一)公司产业当前发展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底新拓展了光伏电池产业,目前正在建设 N 型 TOPCon 电
池项目 1GW 产能线,公司当前需对该项目投入较大的项目建设资金,且预计后续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扩大产能并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在肿瘤精准放射治疗业务方面,公司计划持续改善旗下医院的诊疗环境,扩大医疗服务内容,将计划对部分医院进行装修改造,并增设相关大型精装放射治疗设备,预估将有较大的运营资金支出。公司阀门管件类业务还需持续拓展海外市场并新拓国内市场业务,继续进行技术和设备升级,对现有车间及生产线进行无人化、智能化改造,所需的运营资金未来可能进一步增长。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中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章程》同时还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到现阶段投资光伏电池产业所需的资金需求,以及肿瘤精准放射治疗业务、阀门管件业务未来可
持续发展面临的较大资金支出,拟定了 2022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且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永和智控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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