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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智控: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2

永和智控: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1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
              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称:永和 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852;

  2、公司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19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737.80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53%,行权价格为 14.19 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2 月 24 日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
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2 月 24 日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可行权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737.8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4.19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名单进行了审核。
  3、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授予 28 名激励对象 1900 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4.1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授予的 1900 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7、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30.50 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21 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69.5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激励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比例为5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934.75万份,行权价格为14.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30.5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2月2日办理完毕。

  10、经公司申请,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期限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2年2月23日止,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934.75万份,行权价格为14.19元。

  11、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 1 名激励对象当选为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5 万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19 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22.2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激励条件的 19名激励对象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比例为40%,对应可行权数量为 737.8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4.1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行权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月21日办理完毕。

  1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行权份额916.855万份。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鉴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8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 人当选为公司监事,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55.50 万
份股票期权。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28 人调整为 19
人,授予的期权数量由 1900 万份调整为 1844.50 万份。因此,激励对象、期权数量与公司已披露的《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现差异。

  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廖丽娜女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被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鉴于廖丽娜女士已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新增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已披露的《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现差异。

    三、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股票期权的第二个可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40%。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如下:

      1、公司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序号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件。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1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2020-2021 年公司收购或新设医院家数累计不少  (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四
      于 4 家。                                    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下属
                                                    全资子公司成都永和成医疗科技有限公
                                                    司以人民币 8860 万元,收购达州医科肿
                                                    瘤医院有限公司 95%股权事宜。2020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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