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1-074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苏辉锋、方秀宝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苏辉锋、方秀宝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号),股东苏辉锋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1%);股东方秀宝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1%)。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号),对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分别收到苏辉锋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
告知函》以及方秀宝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6 月 7 日,苏辉锋及方秀宝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苏辉锋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 7,579,38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9%),方秀宝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 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005%)。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二位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苏辉锋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区间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价格区间
集中竞价交易、 2020年 11 月26 日至 7,579,382 股 3.79% 10.31-14.88元/股
大宗交易 2021 年 5 月 13 日
上述股份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2021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
2020-111 号、2021-027 号临时公告以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0,020,000 5.01 2,440,618 1.22
苏辉锋 其中: 10,020,000 5.01 2,440,618 1.22
无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 0 0 0 0
二、股东方秀宝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均价(元/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0年12月14日 20,100 0.01005 14.78
合计 - 20,100 0.01005 -
上述股份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披露的 2020-113 号临时公
告以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0,020,000 5.01 9,999,900 4.99995
方秀宝 其中: 10,020,000 5.01 9,999,900 4.99995
无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鉴于股东苏辉锋未按规定在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满 15 个交易日后实施
减持,也未按规定在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时停止交易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出具了《关于对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苏辉锋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 165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向其出具了《关于对苏辉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1】1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披露的 2021-018 号临
时公告。
2、股东方秀宝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股东苏辉锋、方秀宝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辉锋及方秀宝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方秀宝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股东苏辉锋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