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18-051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50,000,000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其实施距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590 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
2 08*****871 迅成贸易有限公司
3 08*****657 玉环永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11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工业产业集聚区
咨询联系人:仇玲华
咨询电话:0576-87121675
传真:0576-87121768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