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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音股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6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东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11,130,558.6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113,055.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6,680,076.97元,减除已分配上年利润20,00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6,697,579.71元。鉴于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及经营性现金流良好,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提案如下:

  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鉴于目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东音转债”)仍处于转股期,截至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进行权益分派,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独立董事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208号)
                                  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