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DOYINPUMPINDUSTRYCO.,LTD.
(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石一级公路南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意向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500万股,公司股东本次不公开发
发行股票数量:
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000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6年4月6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控股股东方秀宝及其配偶李雪琴承诺:除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部分股份公
开发售之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秀宝承诺:如果公司股票
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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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
定的承诺
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
个月。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本人所持有
1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
行相应调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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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如果在前述锁定期满后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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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公司股东方东晖、方洁音、大任投资、李永金及通过大任投资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守理、朱妙娟、李祥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
股份。
公司股东李雪琴、方东晖、方洁音承诺:如果在前述锁定期满后
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
价。
公司股东邵雨田、江小伟、叶春秀、朱富林、钟薇薇及通过大任
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小桃、陈丽、陈爱丽、黄天贵、叶帮米、
洪海燕、米勇、张财岳、江敏敏、赵彩花、郑崇海、柯建军、李会青、
胡建敏、陈云素、金君辉、吴刚、邱德林、徐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朱富林、方小桃、方东晖、
叶帮米、陈丽、陈爱丽、黄天贵承诺: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十二个月(方东晖为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
长六个月。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如果在前述锁定期满后
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
1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股票
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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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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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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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方秀宝及其配偶李雪琴承诺:除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之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秀宝承诺: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如果在前述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公司股东方东晖、方洁音、大任投资、李永金及通过大任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守理、朱妙娟、李祥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李雪琴、方东晖、方洁音承诺:如果在前述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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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
公司股东邵雨田、江小伟、叶春秀、朱富林、钟薇薇及通过大任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小桃、陈丽、陈爱丽、黄天贵、叶帮米、洪海燕、米勇、张财岳、江敏敏、赵彩花、郑崇海、柯建军、李会青、胡建敏、陈云素、金君辉、吴刚、邱德林、徐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朱富林、方小桃、方东晖、叶帮米、陈丽、陈爱丽、黄天贵承诺: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十二个月(方东晖为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如果在前述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