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吴中林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213,899,6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3.201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份的 53.53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13,520,8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3.1071%,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份的 53.44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78,7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42%,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份的 0.09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78,7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942%,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份的 0.09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78,7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42%,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份的 0.0948%。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编制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龚书喜、朱辉煌、胡敏珊已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3,874,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
反对 24,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 354,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3.4725%;反对 24,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3,874,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4%;
反对 24,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4,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725%;反对 24,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运营情况,公司整理编制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13,878,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
反对 21,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7,5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66%;反对 21,2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06,780,231.74 元,同比增长 1.45%;营业利
润 79,506,822.73 元,同比增长 78.20%;利润总额 79,297,164.22 元,同比增长 8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530,630.00 元,同比增长 98.27%。
表决结果:同意 213,878,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
反对 21,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7,5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66%;反对 21,2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 402,056,966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2,514,550
股的 399,542,4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合计
派发人民币 39,954,241.60 元,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213,878,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
反对 21,2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7,5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66%;反对 21,2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关于 2022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 518Z0445 号),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反对 24,7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4,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725%;反对 24,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8 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 同意 213,864,2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5%;
反对 35,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3,4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741%;反对 35,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理财产品,理财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不含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