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0-039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管
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吴中林、方锋明、魏晓燕、刘木林、高卓锋、孙军权保证信息披露内
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4 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林先生,副总经理方锋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晓燕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刘木林先生,监事会主席高卓锋先生,监事孙军权先生分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2020 年 5 月 28 日 24.299 450,000 0.1332
2020 年 5 月 29 日 23.923 730,000 0.2161
2020 年 6 月 1 日 24.346 641,600 0.1899
2020 年 6 月 2 日 24.834 448,750 0.1328
集中竞价
吴中林 2020 年 6 月 3 日 24.619 316,550 0.0937
交易
2020 年 6 月 4 日 24.420 224,700 0.0665
2020 年 6 月 5 日 24.278 160,200 0.0474
2020 年 6 月 8 日 24.853 114,500 0.0339
2020 年 6 月 9 日 24.551 82,100 0.0243
2020 年 3 月 24 日 27.230 1,010,000 0.2990
大宗交易
2020 年 5 月 14 日 23.800 378,000 0.1119
合计 4,556,400 1.3487
方锋明及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19 日 25.000 2,000 0.0006
其一致行 交易 2020 年 6 月 22 日 25.000 2,000 0.0006
动人魏晓
燕 合计 4,000 0.0012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9,661,844 38.3796 125,105,444 37.0310
吴中林 其中:无限售条 32,415,461 9.5949 27,859,061 8.246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7,246,383 28.7847 97,246,383 28.7847
方锋明及 合计持有股份 400,555 0.1186 396,555 0.1174
其一致行 其中:无限售条 252,393 0.0747 248,393 0.0735
动人魏晓 件股份
燕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8,162 0.0439 148,162 0.0439
合计持有股份 230,440 0.0682 230,440 0.0682
刘木林 其中:无限售条 57,610 0.0171 57,610 0.017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2,830 0.0512 172,830 0.0512
合计持有股份 98,774 0.0292 98,774 0.0292
高卓锋 其中:无限售条 24,694 0.0073 24,694 0.0073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4,080 0.0219 74,080 0.0219
合计持有股份 51,682 0.0153 51,682 0.0153
孙军权 其中:无限售条 12,921 0.0038 12,921 0.003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761 0.0115 38,761 0.011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吴中林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也做相应调整)。本次减持计划中,吴中林先生严格遵守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刘木林先生、方锋明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也做相应调整)。本次减持计划中,刘木林先生、方锋明先生严格遵守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