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0-03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经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7,840,2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若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03 吴中林
2 07*****898 SHI GUIQING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旷建平
咨询电话:0760-85312820
传真号码:0760-85594662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