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9-041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持有公司股份 134,378,9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9.78%)的大股东吴中林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378,4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0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756,80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4,755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15%)的股东、副总经理方锋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晓燕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6,1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37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 307,2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9%)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刘木林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6,81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227%),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 175,56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 0.05%)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红胜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3,89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130%),将于上述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 131,674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0.04%)的股东、监事会主席高卓锋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2,91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97%),将于上述公告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 68,782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0.02%)的股东、监事孙军权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7,19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51%),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今日公司接方锋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晓燕女士、陈红胜先生、孙军权先生通知,获悉其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减持时间过半及减持完毕或减持区间结束但未减持完毕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 减持比例
数(股) (%)
方锋明/ 集中竞价 首次公开发 2019-09-24 28.72 元/股 104,200 0.0308
魏晓燕 交易 行前股份
陈红胜 集中竞价 首次公开发 2019-09-24 28.88 元/股 43,800 0.0130
交易 行前股份
孙军权 集中竞价 首次公开发 2019-09-24 28.72 元/股 17,100 0.0051
交易 行前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册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方锋明/ 合计持有股份 504,755 0.15 400,555 0.11856
魏晓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188 0.0374 21,988 0.006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8,567 0.1126 378,567 0.11206
合计持有股份 175,566 0.05 131,766 0.03900
陈红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892 0.013 92 0.00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674 0.037 131,674 0.03898
合计持有股份 68,782 0.02 51,682 0.01530
孙军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196 0.0051 96 0.00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892 0.0149 51,586 0.01527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人员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