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第4、10、11、12、13所提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8日(周二)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7日(周一)-2019年5月28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中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8,472,079股,占公司总股本65.921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48,470,4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20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07%。
4、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470,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470,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471,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股,占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471,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7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8%。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471,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470,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470,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19年度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470,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471,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81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114%;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8%。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470,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81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114%;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8%。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471,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7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8%。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471,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7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26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