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6-040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7月14日发布《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内容为:已收到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公司成为“中国电信LTE基站天线(2016年)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QZGYS201601222333)”的中标单位,项目名称:中国电信LTE基站天线(2016年)集中采购项目,中标金额:26920万元(含税)。
近日,我司收到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中国电信LTE基站天线(2016年)集中采购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正本,具体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法
定代表人均为王晓初,注册资本分别为2204亿元人民币、809亿元人民币,住所均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经营范围:固定电信、移动通信、卫星通信、互网接入及应用等综合信息服务。我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额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
2014年 13,515.23 9.01%
2015年 24,587.78 18.51%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
的长期客户,信誉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手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及金额:公司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LTE基站天线,总供货份额为269,200,000元(含税),此价格为到货价,包含协议货物、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包装费、运输和保险等所有费用。
3、结算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
4、交货方式:卖方提供货物至买方指定地点或交给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负责运输公司。
5、协议有效期:2016年 7月 22日至(1)买方与卖方就LTE基站天线
设备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或(2)买方就再次集中采购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或(3)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为准)为止的期限或超出阶段和本协议附件二约定的供货份额即本协议终止。
6、其他主要条款:
(1)在保修期满证书签发之日起十年内,如果卖方和/或供应商/生产厂商决定停止生产本协议设备的任何零部件,卖方和/或供应商必须在停产前十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和/或采购方,且卖方和/或供应商/生产厂商均需保证以届时市场最低价并不得比本协议成交价高的价格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本协议设备的任何零部件。如果买方和/或采购方要求另外订购与协议设备具有相同或更优性能的设备、材料,则卖方和/或供应商应给予卖方和/或供应商届时市场最低价的待遇。
(2)若本协议所涉及的系统部分或全部将来进行再次扩容,卖方有责任确保在扩容工程中提供的设备与其在本协议中所提供的设备兼容,并且卖方承诺本系统扩容时,所提供的同类产品的价格不高于本协议成交单价及届时卖方在中国市场的最低价(本协议成交单价是指本协议的综合折扣价格)。
(3)保修期内,如果协议软件升级,卖方将使得买方和/或采购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免费获得升级软件的许可使用权。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近年的财务数据显示,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销售金额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有一定比例,本协议金额占公司2015 年销售收入的17.3%。基站天线是公司主导产品之一,公司其他产品微波天线、射频天线等均有独立和稳定的客户,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本协议的履行将会给公司今明两年的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该框架协议后,具体执行根据买方(或买方子公司)下达的采购订货单,本协议作为采购订货单的依据。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有可能会影响本协议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电信LTE基站天线(2016年)集中采购项目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