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3-028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
成立日期 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 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72 人
合伙人数量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603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1000 人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9 家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主要行业 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
业等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 50,968.97 万元
审计收费总额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9 家
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
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
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王海第,合伙人,200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
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庚波,200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海波,2002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
事务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超过 15 家次。
2、诚信记录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拟任项目合伙人王海第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庚波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海波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