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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朗五金: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8

坚朗五金: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2-059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 , 没 有 虚假记 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根据《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借款额度为每年(自然年)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的免息借款,拟运行 3 年。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能够进行充分地监管和控制资金支付与偿还方式,对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信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可以保证财务资助资金安全与偿还计划的有效实施,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借款办法”)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借款额度为每年(自然年)不超过人民币 800万元,拟运行 3 年。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借款对象:符合借款办法的特定条件的员工。

    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员工本人购房。

    借款金额:公司及国内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每年(自然年)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

    借款期限及资金利息:根据借款办法及与员工签署的《借款协议》确定,期限最长为 8 年,自员工所属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发放借款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员工的购房借款免息。

    还款计划:根据借款办法及与员工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还款。
    审批程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
资助事项已经 2022 年 8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根据借款办法,符合借款条件的公司及国内下属全资/控股子公
司的正式员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向公司申请员工购房借款,关联人是指前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借款办法公司与员工签订《借款协议》以及相关担保协议。
    员工自向公司借款之日起,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退休等),该员工须在离职前还清所有借款。离职之日起,该离职员工仍未偿还其所借款项的,需就剩余应还款金额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付息。离职之日起 3 个月内,该离职员工仍未能还清所有借款、资金占用费、利息的,公司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担保协议约定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担保责任。如有异常情况按协议约定办理,同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力。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借款办法可减轻员工购房负担,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完善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真正实现员工安居乐业,同时更好地留住人才。同意公司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公司及国内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符合特定条件的员工合计借款额度为每年(自然年)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


    此借款办法在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位级别、资产状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风险可控。本次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能够更好留住优秀人才,切实减轻公司员工购房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因此,同意公司及国内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以每年(自然年)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为借款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房提供借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能够更好吸引优秀人才,切实减轻公司员工购房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以每年(自然年)不超过 800 万元为借款额度,为符合特定条件的员工购房提供借款。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 997.1 万元,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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