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0-037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21,5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48,231,000.00 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5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21,54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48,231,000.00 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的分配比例固定。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1,5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6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11 白宝鲲
2 01*****998 闫桂林
3 01*****567 白宝萍
4 01*****453 陈平
5 00*****158 王晓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1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6 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 3号
咨询联系人:韩爽
咨询电话:0769-82955232
传真电话:0769-87947885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