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截至2019年4月29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7,346,198股。以公司总股本321,540,000股扣除已回购的股份7,346,198股后的股本314,193,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31,419,380.2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5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截至2019年4月29日,本次股
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7,346,198股。以公司总股本321,540,000股扣除已回购的股份7,346,198股后的股本314,193,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31,419,380.2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18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以公司总股本321,540,000股扣除已回购的股份7,346,198股后的股本314,193,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31,419,380.2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7,346,198股不参与2018年年度
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1,419,380.20元=314,193,802股×0.1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0.977153元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即0.977153元=31,419,380.20元÷321,540,000股×10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7153元/股。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314,193,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11 白宝鲲
2 01*****998 闫桂林
3 01*****453 陈平
4 01*****567 白宝萍
5 00*****158 王晓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4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3号
咨询联系人:韩爽
咨询电话:0769-82955232
传真电话:0769-87947885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