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15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2023 年度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894,864,212.58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29,168,149.8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2,916,814.98 元,2023 年度内对 2022 年度进行现金分红 83,574,460.00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7,541,087.44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417,872,3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4,468,075.00 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若自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时,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 2024 年具体的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现金分红方案。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为:(1)中期现金分红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2)中期现金分红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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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为正。前述两个条件须同时满足时方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为:以公司届时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0%。
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所制定的,严格遵循了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四、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