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2-14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亲属违规交易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学慧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获悉李学慧女士配偶姜春宝先生于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1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违规交易的基本情况
姜春宝先生账户交易情况:
账户持有人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成交股数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股) (元/股) (元)
姜春宝 2022-11-09 买入 1000 13.66 13660.00
姜春宝 2022-11-11 卖出 1000 13.83 13830.00
本 次 交 易 产 生 的 收 益 计 算 为 : 卖 出 成 交 金 额 - 买 入 成 交 金 额
=13830.00-13660.00=170.00元。
二、 本次短线交易处理措施及致歉声明
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姜春宝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如下:
1、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
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规定,公司已要求姜春宝先生将本次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
2、 经核查,李学慧女士对该交易情况并不知情,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配偶
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本次短线交易系姜春宝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所致,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其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李学慧女士的意见,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李学慧女士对于未能对其配偶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姜春宝先生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 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本次调查结果,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 备查文件
李学慧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