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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艺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6

建艺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5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 19 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海云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64,675,414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46.8527%。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4,647,6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832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01%。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云先生主持,公司 5 名董事、3 名监事出席会议,全
部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等列席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刘原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葛锐先生出席。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50,1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9%;
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90%;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8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675,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映明、姚奥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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