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0-103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容诚在 2019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 RSM 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 4 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 3,051 人;其中,合
伙人 106 人,注册会计师 860 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全所共有 2,800 余人从事
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770 余人。
(三)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总收入共计 105,772.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69,691.5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557.89 万元;为 210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乃鹏,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5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吕荣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9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自 2008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 20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怡君,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2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
作,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宣德忠,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6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五)诚信记录
近 3 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6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