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19-012)。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计划自 2019 年 5 月 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293,34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56%)。
2019 年 5 月 23 日至 6 月 13 日期间,刘海云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136.659 万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近日公司收到刘海云先生的通知,刘海云先生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至 9 月
20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61.64 万股,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1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该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2019年 6月 17日至 2019年 9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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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
(元/每股) (万股) 总股本比例(%)
2019.6.17 16.11 30.00 0.22
2019.6.21 16.03 15.00 0.11
大宗交易 2019.7.04 15.96 26.00 0.19
刘海云 2019.9.18 15.39 19.50 0.14
2019.9.19 15.42 20.10 0.15
2019.9.20 15.60 37.40 0.27
集中竞价交易 2019.9.18 17.20 13.64 0.10
合计 - - 161.64 1.17
注: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 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直接持有股份 6,156.689 44.60 5,995.049 43.43
刘海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6.678 10.41 1,275.038 9.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4,720.011 34.19 4,720.011 34.19
二、 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海云承诺: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的股份数不超过期满前直接持有的股份数的 10%,且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本人减持股票时将严格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上述承诺不因本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的变化而终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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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次公开发行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海云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因素的影响而终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股份增持承诺及增持股份锁定承诺
刘海云先生于 2018 年 2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4 日期间在二级市场增持公
司股份,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刘海云先生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 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刘海云先生履行上述所作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刘海云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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