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下午15:00—2019年6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海云先生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9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66,811,8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4003%。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6,783,7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38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4%。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云先生主持,公司6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等列席会议。其中,董事、副总经理孙昀委托董事、副总经理颜如珍出席,独立董事刘晓一委托独立董事丘运良出席,监事杨广生委托监事会主席陈景辉出席。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6,811,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6,811,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6,811,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6,811,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811,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811,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811,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811,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6,811,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811,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何谦林映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