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4月13日,公司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董事。2019年4月24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此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云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刘晓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及第四节相关内容。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晓一、丘运良向董事会提交《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审计,2018年度建艺集团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877,595.8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2018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8,787,759.59元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79,089,836.27元,2018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96,879,255.84元。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38,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分配现金股利总额(含税)共计9,386,7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专项报告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以上意见及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报告及自查表出具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及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相关人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总额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总额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申请新增合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业务,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