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18年6月2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8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不送红股。本次分配现金股利总额(含税)共计11,205,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4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1,2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8,040,000股。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8月24日,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8月24日。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8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8年8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8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2,604,370 52.47% 29,823,059 72,427,429 52.47%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595,630 47.53% 27,016,941 65,612,571 47.53%
三、总股本 81,200,000 100.00% 56,840,000 138,040,000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38,04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625元。
2、股东限售承诺的最低减持价调整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海云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的股份数不超过期满前直接持有的股份数的10%,且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上述承诺不因本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的变化而终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海云、颜如珍、孙昀、刘珊、陈景辉、杨广生、刘国平、田力、刘庆云、温良茂承诺: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因素的影响而终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公司股东阎永平承诺:本人将根据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在限售期满后一年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前本人已持有股份数的70%;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上市前本人已持有股份数的95%。上述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格(如遇股票除权除息,则按照规定做相应处理)。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减持股票,并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若本人未按照上述承诺履行,上述股份转让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份转让的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的账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2.53元/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后,上述承诺所涉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13.25元/股,减持股份数根据转股比例相应调整。
八、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
咨询联系人:高仲华、蔡晓君
咨询电话:0755-83786867
传真电话:0755-8378609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