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7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昀先生计划自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8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万股。
因孙昀先生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孙昀先生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5月24日)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总
(元/股) (万股) 股本比例(%)
大宗交易方式 2018.03.07 37.60 15 0.185
孙昀
集中竞价交易 2018.03.08 37.58 5 0.06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5.0077 3.510 265.0077 3.264
孙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1.2519 0.877 51.2519 0.6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3.7558 2.632 213.7558 2.632
(高管锁定股)
二、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孙昀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昀先生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因素的影响而终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孙昀先生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本人减持股票时将严格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孙昀先生履行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1、孙昀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孙昀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继续关注孙昀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