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6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阎永平先生、监事会主席陈景辉先生、监事杨广生先生、监事刘国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阎永平先生、监事会主席陈景辉先生、监事杨广生先生、监事刘国平先生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 职务 持股比例(%) 持有股数 有限售条件的股数 无限售条件的
股数
阎永平 - 3.27 265.49 15.4 250.09
陈景辉 监事会主席 0.62 50 37.5 12.5
杨广生 监事 0.06 5 3.75 1.25
刘国平 监事 0.04 3.375 2.5312 0.843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
姓名 数量(万股)份占总股 股份来源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 减持
(不超过)本比例(%) 区间 区间 原因
(不超过)
首次公开 2018.5.17 集中竞价 减持时 个人资
阎永平 243.6 3 发行前股份 - 交易、 市场价格 金需求
2019.5.16 大宗交易
首次公开 2018.6.4 集中竞价 减持时 个人资
陈景辉 12 0.15 发行前股份 - 交易、 市场价格 金需求
2018.12.4 大宗交易
首次公开 2018.6.4 集中竞价 减持时 个人资
杨广生 1.25 0.02 发行前股份 - 交易 市场价格 金需求
2018.12.4
首次公开 2018.6.4 集中竞价 减持时 个人资
刘国平 0.8438 0.01 发行前股份 - 交易 市场价格 金需求
2018.12.4
特别说明:
1、根据阎永平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所作承诺,其提前三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并将严格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减持股票。
2、监事会主席陈景辉先生、监事杨广生先生、监事刘国平先生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3、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上述人员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上述人员(即特定股东)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即特定股份),根据最新的股份减持规定,上述人员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三、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阎永平先生、陈景辉先生、杨广生先生、刘国平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景辉先生、监事杨广生先生、监事刘国平先生除分别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因素的影响而终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阎永平承诺:本人将根据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在限售期满后一年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前本人已持有股份数的70%;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上市前本人已持有股份数的 95%。上述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格(如遇股票除权除息,则按照规定做相应处理)。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减持股票,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若本人未按照上述承诺履行,上述股份转让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份转让的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的账户。截至本公告日,阎永平先生、陈景辉先生、杨广生先生、刘国平先生均履行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1、阎永平先生、陈景辉先生、杨广生先生、刘国平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阎永平先生、陈景辉先生、杨广生先生、刘国平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阎永平先生、陈景辉先生、杨广生先生、刘国平先生分别签署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