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1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和完善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华北区域以及华东区域的市场布局,贯彻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增强公司业务的产能规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建设华源控股包装新材料华北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占地约200亩,该项目中,包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塑料包装产品天津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22,447.25万元,占地80亩,已于2019年12月0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拟与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华源控股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占地约70亩。
2020年0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建设华源控股包装新材料华北生产基地项目
(一)协议签署对方介绍
本次协议签署对方(即“甲方”)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天津经开区”)是 1984 年 12 月经中国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第一
批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位于天津市区以东 40 公里,总规划面积 33 平方公里,为天津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一部分,是中国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
(二)本次投资项目情况
1、名称:华源控股包装新材料华北生产基地项目。
2、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 8 亿元人民币,占地约 200 亩。
3、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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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在天津经开区投资约 8 亿元,建设包装新材料华北生产基地项目,该基地总占地约 200
亩,分为塑料包装及金属包装项目。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
华源控股未来拟在天津经开区投资约 8 亿元,建设包装新材料华北生产基地项目,该基地总占地约 200 亩,分为塑料包装及金属包装项目。
2、项目支持
基于协议,甲方将给予本项目如下政策支持:
(1)经营扶持
依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暂行办法》,经认定,给予项目实施主体以下扶
持:参照其对天津经开区的主要地方经济贡献,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5 年内按 70%
的标准给予扶持。
(2)科技创新扶持
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引入先进技术,经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天津开发区科技创新相关扶持政策。
(3)人才奖励
项目实施主体每年应向天津开发区相关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人才专项奖励名单”以及相关证明文件,供相关部门进行核对确认。年薪仅包含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不包含股息红利、股权转让等其他收入。
(4)项目选址扶持
基于项目内容、建设规模及乙方意向,甲方将为项目工业用地作为项目选址参考,并将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提供所需的道路、土地、能源供应等常规公用基础设施条件。项目实施主体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自愿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5)能源配套支持
项目所需能源(水、电、气、汽)供应接口由相应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燃气、蒸汽由经开区免费接引至企业红线,第一路供电及自来水红线外接引由企业先行垫付,据实向经开区申请政策兑现。经开区免费为项目配套建设一个厂区出入口。
3、政府服务支持
鼓励项目实施主体未来引入项目上下游及相关业务落户经开区,甲方将参照本项目支持,给予引入的上下游及相关业务大力支持。具体支持内容将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二、投资建设华源控股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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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签署对方介绍
本次协议签署对方(即“甲方”)为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
公司(即“乙方”)总部位于吴江区桃源镇。桃源镇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南端,距市区 40 千米,面积 90.6 平方公里。
(二)本次投资项目情况
1、名称:华源控股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
2、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 4 亿元人民币,占地约 70 亩,项目用地位于吴江区桃源镇生态科
技产业园。
3、建设规模及内容:
公司拟在吴江区桃源镇生态科技产业园投资约 4 亿元,建设华源控股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该基地总占地约 70 亩。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华源控股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
2、项目地址:项目用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生态科技产业园,占地面积约 70 亩。
3、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约 4 亿元人民币。
4、土地使用年限 50 年。(具体年限以最终相关部门确定为准)
5、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项目投资及建设进度。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及时告知办理各项手续 所需的相关资料,在乙方及时提供办理各项手续所需各类相关资料的前提下,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工程验收及环评、环保验收等相关手续。甲方积极与土地管理等相关部门协调,确保乙方及时获得该块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且协助乙方在取得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后及时办理完毕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证。
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等工作,并报经相关行政许可部门许可。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环保“三同时”,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相关规定。如因环保等问题导致项目无法落地实施及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及时开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及时建成,乙方每季度末须向甲方报送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并保证其真实性。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向第三方转让,也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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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如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调整土地使用权、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投资建设华源控股包装新材料华北生产基地项目和华源控股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能够拓展和完善公司在华北区域以及华东区域的市场布局,贯彻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增强公司业务的产能规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建设华源控股包装新材料华北生产基地项目和华源控股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需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以及取得的土地面积大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成后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取决于行业环境、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开发的程度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