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股 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9-099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辛易先生、董事王卫红先生、监事潘凯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陆林才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97,19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173%。
公司近日收到张辛易先生、王卫红先生、潘凯先生、陆林才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本
(股) (元 /股) 比例
董事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9月24日 78,800 6.96 0.0253%
张辛易 总经理 2019年9月27日 46,000 6.71 0.0148%
合计 124,800 6.87 0.0401%
王卫红 董事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9月5日 500,000 6.79 0.1608%
2019年8月20日 100,000 6.65 0.0322%
2019年8月22日 100,000 6.62 0.0322%
2019年8月29日 100,000 6.65 0.0322%
潘凯 监事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9月3日 200,000 6.57 0.0643%
2019年9月5日 100,000 6.79 0.0322%
2019年9月16日 100,000 6.97 0.0322%
2019年11月4日 300,000 6.54 0.0965%
合计 1,000,000 6.64 0.3215%
陆林才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11月19日 652,800 6.17 0.2099%
注:本公告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 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 份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关于部分股 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51,046 0.4665% 1,326,246 0.4264%
张辛易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2,762 0.1424% 317,962 0.10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8,284 0.3242% 1,008,284 0.3242%
合计持有股份 5,863,227 1.8851% 5,363,227 1.7244%
王卫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65,807 0.4713% 965,807 0.31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97,420 1.4139% 4,397,420 1.4139%
合计持有股份 5,862,576 1.8849% 4,862,576 1.5634%
潘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65,644 0.4712% 465,644 0.14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96,932 1.4137% 4,396,932 1.4137%
合计持有股份 2,611,928 0.8398% 1,959,128 0.6299%
陆林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2,982 0.2325% 70,182 0.022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88,946 0.6073% 1,888,946 0.607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前提条件等符合公司2019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张辛易先生、王卫红先生、潘凯先生、陆林才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