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瑞杰科技 5.5015%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787 证券简称: 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 2018-001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
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01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源控股” )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常州瑞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杰科技”)
93.5609%股权,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经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 78 次工作会议审核, 公司本
次重组获得无条件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9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 月 2 日在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交易概述
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瑞杰科技实际控制人王卫红出具了《关于收购中小股东股份的承诺》,具
体如下:“华源控股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瑞杰科技部分股东的股份,在证监
会审核通过华源控股本次交易申请后,瑞杰科技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
止挂牌,考虑到部分中小股东未参与本次交易,为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承诺人王卫红作为瑞杰科技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愿意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未参与本次交易的投资
者所持有的瑞杰科技股份,收购价格为 6.00 元/股。二、如上述价格低于本人将本人所持瑞杰科技股
份转让予上市公司的每股价格的,本人将以现金向该等投资者补齐相应的差额;如上述价格高于本人
将本人所持瑞杰科技股份转让予上市公司的每股价格的,本人承诺不需要投资者向本人补齐差额。三、
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效期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
此外,为保障瑞杰科技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华源控股已出具承诺,具体如下:“ 一、对于瑞杰
科技实际控制人王卫红持有的受让自瑞杰科技部分中小股东的瑞杰科技股份,公司同意最迟不晚于瑞
杰科技终止挂牌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审查同意且王卫红受让瑞杰科技中小股东股份完成后 30 日内
受让该部分股份,具体以现金交易方式 6.00 元/股收购,如在全国股转系统线上交易,则按全国股转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瑞杰科技 5.5015%股权的公告
系统相关交易规则执行。二、对于其他未参与本次交易的瑞杰科技中小股东,本公司同意于本次交易
完成后一年内继续购买瑞杰科技剩余中小股东所持有的瑞杰科技股份,购买价格为 6.00 元/股。”
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与王卫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 6.00 元/股的收购单价,收
购王卫红持有的受让自瑞杰科技部分中小股东的瑞杰科技股份。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二、 交易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王卫红完成了其受让自瑞杰科技部分中小股东的股份交割,共计
3,697,000 股,占瑞杰科技总股本的 5.5015%,交易价格为 6.00 元/股,对应股权转让款合计 22,182,000
元。 上述收购及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合计持有瑞杰科技 66,569,900 股,占瑞杰科技总股本的
99.0624%。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