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41,725.72 万元
是否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5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荣,1995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拟于 2022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军民,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
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08 年8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范荣、签字会计师韩军民 2021 年度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 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1 范荣、 2021-12-23 行政监管措施 管理委员会广 商誉减值审计程序执行
韩军民 东监管局 不到位等,出具警示函
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 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 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进行 了充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 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