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2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志刚,2001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7 年 5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军民,200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 年 5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0 万元,内部控制有效性鉴证费用为
人民币 20 万元。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诚信独立、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保护投资者的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