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会导致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银”)的股东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信资产”)转来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机构整合有关事宜的通知》(中东计划〔2020〕24 号),通知邦信资产对下辖天津中银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天津中银注销,其现有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等权利与义务由邦信资产承继。吸收合并基准日为 2019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吸收合并前,天津中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6,2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5.74%,邦信资产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天津中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2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5.74%。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天津中银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邦信资产将持有公司股份 136,2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5.74%。
本次吸收合并前: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100%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
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5.74%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后: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100%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5.74%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后续事项
本次吸收合并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完成后,邦信资产将持有公司136,2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5.74%,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吸收合并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机构整合有关事宜的通知》(中东计划〔2020〕24 号)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