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8-046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1,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5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
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汤奇
咨询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电话:0755-29488804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