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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5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158号厦门京闽中心酒店26楼2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105,131,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5657%。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105,131,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565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名,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名,代表股份1,715,8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5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5,13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5,13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05,13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05,13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05,13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05,13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1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44,765,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1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胡精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865,451股、邹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295,728股、黄朝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4,223股,在公司担任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105,13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05,13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1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05,13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1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同意105,13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张弛、杨君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